12日13時許,桃園警察分局同安派出所接獲轄區金融機構通報,表示民眾疑似有遭詐騙狀況,且不願接受行員關懷詢問,請員警到場協助勸導。警方到場了解,許翁表示,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女老闆,對方介紹他加入投資網站,並鼓吹投資虛擬貨幣有高獲利,還先借30萬給他。警方立即戳破這是「詐騙集團伎倆」,許翁才打消匯款念頭。
呂先生(71歲)準備以保單借款的方式,匯款新台幣20萬給友人幫忙投資NFT,但對於投資內容其實不瞭解,他相信「朋友」不會騙他,友人身分卻始終講不清楚。經員警詳細詢問,他才坦承網路上認識一位住在新加坡的女老闆,透過對方介紹,加入一個投資網站,且鼓吹投資虛擬貨幣可以有高獲利,且慷慨的表示可以先「借錢」給自己,呂先生看到網站裡自己的帳戶果然多了30萬的金額,確信對方沒有欺騙自己,於是準備投入資金。
員警研判這是常見的「假投資真詐財」伎倆,舉出相關案例勸導,且說明詐騙集團設立網頁來詐騙被害人,所謂30萬的金額只是虛擬的數字,絕對無法領出,員警及行員苦勸多時,老先生表示瞭解也接受:但堅稱自己從商多年不會受騙,決定改天再匯,於是員警先行將老先生請回所內製作相關資料並依規定通報,同時通知家屬到場協助勸導,且說明詐騙集團設立網頁來詐騙被害人,所謂30萬的金額只是虛擬的數字,絕對無法領出,終於使老先生同意不再匯款。
警方呼籲民眾投資應循正當管道,切勿相信網路不明訊息,民眾遇到是類狀況,應冷靜查證,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