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於居檢期間刻意將手機關機,規避電子圍籬監測,違法外出而被裁罰33萬元,她雖以每月1萬3,750元分期繳納案款,但僅繳納7期就無下文,高市府衛生局催繳無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
高雄分署隨即調查李女財產並扣押其郵局存款,但僅扣得4,197元。之後,高雄分署派員至李女住所現場執行,無人應門,也發函通知李女到場提供清償計畫,李女也逾期未到。
高雄分署因此研判李女為躲避執行,有逃匿之虞,依法限制李女出境。李女近日為出國探親,日前才由夫婿代為繳清滯欠的罰鍰。
高雄分署表示,民眾因違反防疫規定遭裁處罰鍰,如有經濟困難,可申請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