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第二波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金融檢查,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9日表示,這次發現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的另外2家分行,利用講座課程組成2個炒房團,放貸金額達1.45億元,由於內控違規情節嚴重,因此不排除重罰;金管會也同時揭露炒房團慣用的五大手法。
金管會2021年底啟動第二波不動產授信金檢,針對10家銀行、7家信用合作社及3家票券公司進行金檢,於今年3月底完成檢查。
張子敏指出,今年1月下旬也曾揪出「江媽媽炒房團」,共20多名投資客透過勾結建商、代書、房仲組成「零元炒房團」,並以現金臨櫃方式提領給借戶,而這次仍為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再度爆出相關缺失。
張子敏表示,這次炒房團的手法跟上次不同,主要是利用投資理財課程組成炒房團,並誘導民眾向銀行融資。金檢發現,不但有銀行行員到炒房團舉辦的不動產投資講座或說明會場所做簽約對保,炒房團還直接利用ATM做大量現金存入,讓借戶在資金不夠時能挹注資金,以便炒房團順利買房。
檢查局表示,炒房團有五大慣用手法,第一,瞄準還款繳息能力低的借戶;第二,特定人於貸後代理提領大額現金;第三,繳息資金由特定第三人現金存入;第四,售屋款匯入借戶帳戶後由特定人提現;第五,買賣契約與貸款契約簽名字跡有不同的情事。
張子敏說,這次發現的2個炒房團合計24戶,總貸款金額達1.45億元,主要分布於新北、桃園地區,案件類型包括套房及舊式住家。他說,由於銀行貸放不符合5P原則,包括借戶收入難以還款卻仍然核貸,銀行內控還有待加強,將依內稽內控送交銀行局、決定是否開罰。
金管會強調,目前已函請銀行公會研議「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將邀集相關金融機構負責人提出說明,以了解對防範投資客炒房的內控作為;呼籲各金融機構應自我檢視有無類此情形,建立控管機制、強化授信風險控管及健全業務經營,透過自律導正,藉以維持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