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一名23歲的曾姓男子,與林姓友人在小吃店喝酒後,騎車載著友人返家,途中因行車搖晃被警方攔下,員警聞到兩人身上散發濃厚酒味於是實施酒測,曾男酒測值達0.5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帶回偵辦,同車的林女也因酒駕新制被連帶開罰。
大園分局潮音派出所警員李晏銘、陳信誠巡邏行經圳頭路時,發現對向車道有一輛機車行車搖晃,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將其攔下盤查,由於曾姓騎士及林姓乘客身上都散發濃厚的酒味,員警於是詢問兩人是否有飲酒,兩人則坦承稍早在小吃店喝酒聊天,自覺意識清醒才會騎車返家
員警隨後對曾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5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警詢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而同車的林女因未勸阻曾男不得酒駕,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連帶開罰,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大園警方表示,酒駕新制已正式上路,不論是刑罰或是行政罰均有加重,呼籲民眾喝酒後千萬不可自行開車回家,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同車乘客亦應善盡勸阻之責,避免駕駛酒後上路,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