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清代、日治時期,臺灣石雕所需的青斗石都是從中國泉州等地進口,包含臺北艋舺龍山寺、彰化鹿港保安宮等比較早期的廟宇都是使用中國產的青斗石,但文史工作者吳勇練向《大紀元時報》說,1949年兩岸斷絕往來後,臺灣曾有數十年缺乏好的石材,直到1987年兩岸開放後,許多匠師就把技術帶到中國去設廠,再將石雕產品大量傾銷回臺。
在木雕方面,黃上昇表示,由於手工雕刻相當費時,過去都是以牛樟木、檜木等不易腐朽的高級木材為主,但這些木材被列為珍貴樹種保育後,就只能仰賴從中國進口,包含門窗、神龕、藻井等部分,都是在中國雕刻後運送來臺灣組裝。至於需要現場手工製作的泥塑剪黏,也因成本較高而多被中國大量生產的淋搪(一次燒的單色釉交趾陶)取代。
臺灣人騙臺灣人 首次赴中投資就賠1300萬
然而,黃上昇在30幾年前赴中國的第一個投資案就被坑殺。他向《大紀元時報》表示,當時有一個臺灣老鄉騙他去跟一個欠稅的中國人合夥設廠,投資了1,300萬元後,下個月帶臺灣客戶去瞭解工廠營運狀況時,才發現廠房已被查封,兩個合夥人把他投資的錢分贓後就消失了。
後來,黃上昇又遇到在中國的「臺流」,與中國人合謀騙他去中國投資石雕廠,花了7年投入上千萬元卻沒賺到半毛錢。他回憶,由於台胞證不能在中國買土地,也不能自行設廠,只能找當地的地主合作,投資精良的設備與技術;未料,對方卻以擴廠、設備更新等理由不斷要求加碼投資,實際上把技術偷偷學起來後就開始慢慢轉移。
黃上昇說,他的中國合夥人最後以沒有賺錢為由,要求拆夥,但卻不願把資本還他,並提出拿訂單抵債的方式,例如幫他拿到人民幣100萬元的訂單,他就同意抵付50萬元。黃上昇感嘆,對方把技術、廠房都拿走了,還要他幫忙找客戶接訂單,錢也都是對方賺,而他就這樣找訂單抵了7年才抵完當初投資的錢,沒賺到半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