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七大隊第二隊破獲一起高額詐保案,查出有詐保前科的蔣男,勾結保險業務員組成詐保集團,教唆成員成立空殼公司偽造不實的財力證明,投保高額壽險、意外險後,以藥物製造雙目失明假象,騙過醫院檢測並請領保險理賠4千萬元,涉犯加重詐欺等罪。
判決指出,蔣男自1990年起至2013年陸續向多家壽險公司投保附加傷害險、意外傷害險、旅行意外險,並於2013年9月以不詳方式造成他左眼球破裂、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黃斑部病變等傷害,卻製造假的自撞分隔島車禍,以遭樹枝刺傷左眼為由,向多家保險公司詐保,2019年經法院判決獲給付1,265萬元,事後也遭依詐欺罪判刑1年。
雖然蔣男當時辯稱他不缺錢,沒理由詐保,但警方調查,他將得手的1,265萬元保險理賠全投入期貨市場,不到1年就慘賠殆盡。食髓知味的蔣男欲故技重施,但已因黃斑性病變造成雙眼失明的他無法再次失明,遂找來汽車業務員林男、水電工程行職員黃女共組詐保集團。
警方查出,蔣男教唆林男、黃女先設立土木承包商、工程企業社等人頭公司,藉此偽造年收入600萬元的不實財力證明,再勾結保險業務員黃女送件投保她所屬保險公司的2千萬元壽險、2千萬元意外險,以順利通過財務狀況審核;保險公司核保後,林男先假意繳交每月保費15萬元共2期(1期3個月),隨後便以雙眼失明的醫療證明詐得4千萬元。
雖然林男雙眼視力檢測結果皆不足0.02,幾近全盲,但警方跟監時發現,他不僅可獨自外出買飲料,甚至還可滑手機。原來,蔣男為取得醫療證明,教唆林男赴醫院檢查時施用眼球表面麻醉劑(Alcaine),藉此通過眼科檢測、被判定為失明,並與林男約定得手後各自可分得3千萬元、1千萬元,事後更可獲得每年450萬元的失能扶助金至身歿。
警方7月12日執行搜索,並將主嫌蔣男等6人拘提到案,查扣要保文件、保單1批、空殼公司設立文件及公司大小章、眼球麻醉藥物等贓物、證物,訊後依涉犯加重詐欺等罪嫌解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