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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蘋果日報》6前高層認違國安法

《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認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大紀元製圖)
《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認違反《港版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大紀元製圖)

【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被控《港版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除黎智英外,另外6人今(22日)早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庭應控方要求,押後處理6名被告的判刑。

6名被告分別是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以及前主筆楊清奇。6人至今還柙超過一年。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表示,本案部分被告會在黎智英違國安法案中作供,希望在相關案件審結後才處理6名被告的判刑,獲法庭批准。據悉將作供的包括張劍虹和陳沛敏。

控方案情提及,《港版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蘋果日報》就指《港版國安法》邪惡及破壞一國兩制,呼籲公眾持續反抗,又發標題為「惡法生效 兩制蓋棺 泛民7.1繼續抗爭 為自由抗爭」的文章。

控罪指,6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今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