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國日前通過要全面實施15%全球最低稅負制。財政部14日表示,為避免補稅權落入他國,將研議報行政院核定程序,臺灣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擬由12%調升為15%,預計最快在2024年元旦跟進。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涵蓋140個成員國,擬2023年展開兩大支柱的稅改,包含全球利潤分配稅制、全球最低稅負制,已獲136國達成共識。
所謂全球最低稅負制,即要求跨國企業計算各國的實質負擔稅率,假設稅率僅13%,企業母國有權要求補2%稅款,防堵企業利用境外避稅天堂來移轉利潤;若跨國企業母國未立法實施,企業子公司設立國家可遞補課稅。
財政部原先指出,臺灣企業最低稅負制稅率(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何時調整,主要考量歐盟上路期程,現行為12%,依法規定最高可定於15%,可由行政院視經濟環境決定是否調升。
財政部官員14日表示,由於歐盟上路時間大致底定,亞洲國家預計會陸續接軌,針對臺灣最低稅負制稅率調升15%方面,賦稅署將研議報請行政院核定,若要實施,最快於2024年元旦跟進。
至於行政院會11月通過產創條例修正草案(俗稱臺版晶片法草案),未來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企業,例如半導體、5G、電動車等產業,可將25%研發費用、5%購置先進製程設備等支出,列為當年營所稅的抵減項目。
草案的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的要件,並未明確規範,預計2023年有效稅率將訂為12%,但2024年若臺灣接軌歐盟實施全球最低稅負制,臺版晶片法的有效稅率,料將於2024年起適用15%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