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羅致政指出,國人習以為常的事情,但在國外卻成了大新聞,這有點像「國恥」,臺灣承擔不起「行人地獄」的稱號;交通部要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而他會拜託公民團體、專家學者也提版本,這才能跳脫制式觀點;先進國家的交通觀念可能跟台灣不一樣,可以檢討,並搭配臺灣的交通環境,若法律要求行人優先,這觀念的改變就不同了。
此外,羅致政也提到,很多機車界的人跟他說,變成電動車後,行人的安全變差了,理由是「聽不到」,所以行人的敏感度、警戒心變差,隨著電動汽車越來越普遍後,交通法規是否要做調整?
邱裕鈞認為「公共運輸是解方」,他指出,公共運輸越好的地方,事故死亡人數就越少,然而公共運輸發展不起來的原因是步行環境糟糕,行人不知道怎麼走去公車站、捷運站,所以只好開車、騎車,這有因果關係。至於如何營造步行環境,邱裕鈞表示,必須要透過3E實踐,並考慮路口路段。
此外,邱裕鈞也指出安全文化的問題, 大家都很有禮貌,但上了方向盤後,大家就變成另外一個人,「非常兇狠」,這樣的文化需要重塑,而且執法是不得不做的事情,也是一種矯正教育,開罰不是搶錢,是搶命。
鍾慧諭表示,短期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完成立法,以確立行人通行權為基本權利,並加強保障,並縮減車道寬度,普設標線型人行道,其關鍵配套要有路邊汽機車要計時停車收費;根本長期作為是要訂定國家及道路設計法定規範,明確規範行人空間必要性,並跨領域討論行人空間立體使用規範,以及形塑生活道路。
通勤者之歌指出,很多用路人站在汽車駕駛的角度指責行人慢慢走,到底有沒有確實教會駕駛停讓行人是應盡的義務?現在的交通教育不是教導駕駛有注意行人的「義務」,而是叫行人穿亮一點、看到大車退三步、舉手過馬路等,其他國家是嚴格把關駕駛素質,但臺灣是以最高標準要求行人。
通勤者之歌也提到影響行人安全的因素,一、日本每三年更新駕照,但臺灣駕照到75歲前都不用換照,而且從2017年到2020年取締違規行人的件數是取締駕駛違規的1.5倍。二、隔熱紙的透光度,駕駛仰賴視覺,但臺灣要貼多黑都不是問題,而且隔熱紙透光度太低,會難以取締用手機的汽車駕駛,也難以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