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4月1起正式調漲,網路上有不少人反映房東將漲電價,引來熱議。對此,立委何志偉、郭國文偕同崔媽媽基金會於3月31日舉行記者會,提出用電資訊應透明、修改住宅定型化契約等要求。內政部回應,需要跟相關單位討論,也提醒租賃期間,房東不能單方面調整電費的收費方式。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雖然台電美意是分段上漲,但網路上很多資訊反應出房東並不買單,問題是很多人一起租,用電可能就會跳級,特別要注意的是分租套雅房,這是最脆弱的房客族群,因為是單身一房(便宜),所以多是學生、初入社會者、弱勢家庭,也是政府應優先保障的對象,然而臺灣的租屋黑市讓制度的解決變得複雜。
何志偉表示,而根據主計處統計,全臺約有87萬租屋族,雖然不是所有房東都是壞人,但有少數從不寫清楚電價如何計算,甚至跟租屋族收取高額電價以賺取電價,所以租屋族長期有電價不透明的租屋爭議,而且租屋族相對弱勢,為了不走訴訟,很多租屋族選擇吞下不處理。
郭國文表示,一、問題是用什麼方式、誘因、措施鼓勵房東裝置智慧電表,這是要面臨的問題;二、內政部相關的住宅定型化契約當中用當月的用電量最高級距,這可能會讓房東有漏洞可鑽,是否改成當期每度平均,減少房東鑽漏洞,過度轉嫁又從中得利的現象。
郭國文接著指出,問題是台電如何掌握分租行集合住宅的資料,因為有房東沒有基本資料、或想要自我隱藏,應該掌握資料才可能鼓勵裝智慧電表,房東可查(用電資訊),房客不能查,雙方並不均等,這是台電接下來要努力的地方;定型化契約內容修改也要討論。
內政部回應,用電資訊如何讓雙方可以取得,以作為電費協議的參考依據,這要跟台電研究,至於上限規定是否調整取決於電費資訊如何方便取得,關鍵問題是分租套雅房,牽涉到電表設置狀況、公共用電如何分攤等,這需要討論、評估。
最後,內政部呼籲,租賃期間是不可以隨便調整契約內容,房東不可以單方面要求房客調整電費的收費方式,若違反,房客可以向地方單位提出要求改善,若房東不改善,可以罰3到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