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2020年因為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朝野立委發生推擠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以肚子碰撞其背部至少3次,但陳雪生則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所以范雲決定提告求償。北院一審判陳雪生須賠8萬元,經上訴後,北院6日判決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不得上訴。
法院判決理由為:陳雪生稱因推擠無意間碰觸,而依據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詞,可認為是故意以其肚子碰觸被上訴人背部,而該行為已構成性騷擾。再其稱「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等屬於自辯、自衛且無性之意涵,但自其言論整體脈絡觀之,此亦構成性騷擾。
對此,范雲表示,雖然三個案件都勝訴了,但卻高興不起來,因為這三年太辛苦了,因為文化、申訴制度、法律都對受害者太不友善。關於申訴制度,范雲表示,職場申訴制度對受害人太不友善,造成加害人無所忌憚甚至反過來提告受害人。
至於法律、文化,范雲認為,法律制度對性騷擾的懲罰太輕,像是本案中的陳雪生也只需要繳8萬元罰鍰,至於文化,造成受害者站出來後被二度傷害,若非是完美的受害者會得不到足夠的支持,至今仍有人質疑,陳雪生是因為議場推擠,而范雲的控訴是政治操弄,因為「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受害者」。
陳雪生則透過臉書聲明,他於公開場合突遭范雲不實指控性騷擾,為捍衛個人清譽,他當場表示「我對你沒興趣」之主觀想法,或因情急之下用詞稍顯粗魯,但此乃因他對於范雲的指控實感氣憤,係為了捍衛個人聲譽,斷無任何性騷擾之意圖。經此爭議,今後定會在性別議題上抱持謙虛態度持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