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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政治獻金法漏洞 公督盟提四大修法方向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盤點現行《政治獻金法》的漏洞,呼籲盡速修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提供)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盤點現行《政治獻金法》的漏洞,呼籲盡速修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提供)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臺灣總統大選投票倒數半年,公督盟7日表示,依據現行《政治獻金法》規定,民眾須等到選後9個月才能查詢各候選人政治獻金申報狀況,不利選民在投票前獲得足夠資訊,公督盟提出杜絕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等四大修法重點,呼籲立院盡速完成修法。

現行《政治獻金法》距離上次全文修正已超過15年,公民監督國會聯盟7日舉行記者會,盤點現行《政治獻金法》,發現有許多法律上的漏洞,導致民眾無法確實掌握政治獻金的流向,呼籲本屆立委盡速在任期屆滿前,完成相關修法。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曾建元表示,現行《政治獻金法》規範狹窄,僅規範擬參選人要公布政治獻金收支狀況,然而部分選區也因特定陣營執政優勢,有「初選即大選」的狀況,要求修法將政黨初選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

曾建元表示,從近年來各黨委員的提案中整理出四大修法方向,內容包含:政黨初選的政治獻金應納管、增列罷免案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杜絕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以及大額政治獻金的捐贈與支出應限時公開給民眾檢視,依照現行條文規定,擬參選人應於選舉投票日後三個月內申報政治獻金,而受理申報機關需於受理申報截止後六個月內彙整會計報告書供人查閱,並公開於網路。

曾建元呼籲,立法院應該要在僅剩的第八會期將《政治獻金法》送進委員會審議,避免法案受到屆期不連續的原則,導致相關修法進度停滯不前。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說明四大修法方向,首先是納管政黨初選政治獻金。他表示,今年初開始,各政黨初選看板已經到處林立,部分選區是初選比正式選舉還火熱,導致初選金額遠超過其他選區真正選舉的總支出,若不納管反而使不法資金能趁虛而入干涉選舉結果,要求將初選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

第二、增列罷免案領銜人及被罷免人。張宏林表示,隨著近年來公民意識崛起,人民藉著行使罷免權來表達對民意的案例已經日益增多,而罷免案件也可能有資金流動,應納入本法規範的必要,讓罷免團體和被罷免者能公平競爭,內政部曾於2020年提出相關修法方向,應盡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第三、杜絕境外勢力利用政治獻金干涉大選。張宏林表示,公督盟檢閱監察院全球資訊網統計,發現在《反滲透法》通過後,這三年多來,有關政治獻金違法,從境外資金進來而產生有紛爭的部分,共計56件,港澳地區為6件,中國則完全沒有半件違規,令人無法相信,顯然在現行法規、執行面上並沒有實質效果,呼籲應盡速修法。

第四、限時公開大額政治獻金捐款與支出。依照現行《政治獻金法》第21條規定,選民最晚要等9個月才能看到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收支情形,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表示,選舉期間廣告看板林立,但被問到街頭廣告看板經費來源時,政治人物常聲稱無經費處理,希望透過建立完整系統,讓選民在選前就可以了解相關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