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的營養午餐過去接連出問題,為維護學生用餐品質,臺北市教育局12日公告,將營養午餐業者違失記點規定進行修正,並提出包括公布廠商記點情形、加重午餐契約罰則等6大作為,從今年8月起,若廠商出現重大衛生缺失遭記大點,提高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新臺幣2,200元。
臺北市力行國小去年底因營養午餐廠商作業疏失,將過期湯品送至班級,有2名學童喝下肚,引發各界譁然,事後教育局依規定違規記點13點、僅開罰2萬6千元;大橋國小營養午餐日前遭家長反映出現扣子跟菜蟲等異物,該廠商111學年下學期就發生7次該事件,已記23點、並罰款4萬6千元。
照教育局現行法罰點制度,一般缺失例如延遲供餐、餐點中有菜蟲等異物等,依情節輕重每次記點0至10點不等,每點併罰2千元,累計20點則暫停供餐,50點終止合約。以上記點離終止契約50點違規差距大,遭家長和民代批評,北市教育局因而重新檢討履約規範與罰則。
教育局說明,112學年度將加重午餐契約罰則政策,除現行一般違約記點(小點)累計達50點或重大衛生缺失(大點)累計達20點,終止合約之餘,若廠商違規累計小點點數加上大點點數乘以2達50點,亦可終止合約,降低廠商退場門檻,並提高大點罰款10%,每記1大點開罰2,200元,警惕廠商加強自主供餐管理。
教育局指出,北市學校午餐供應訂有備援廠商機制,若原廠商因違規恐達停餐標準,學校將預先啟動與通知備援廠商緊急應變,確保學校供餐無虞;同時,也將加強午餐供膳查核,每年度均會同衛生局、產業局及動保處,辦理跨局處食安查核;未來針對累計記點較高或重大違失的廠商,將密集安排不定期查核,並要求各校每日監廚或不定期訪廠,落實契約記點把關,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