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羊肉引爆食安疑慮,新北市蘆洲大臺北果菜市場攤商「重寧海鮮號」,遭爆販售假羊肉,商人以低價美國豬肉混充,因檢舉人提出具體明確情資,評估有後續追償必要,本案已由地檢署介入偵辦,新北市衛生局25日表示,已要求攤商及供應商暫停營業。
新北市衛生局8月21日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大臺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疑似販售假羊肉,稽查該攤商,同時也稽查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因檢舉人提供明確資料,有後續追查必要,因此同時也由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目前也已要求攤商和供應商暫停營業。
據了解,重寧海產號販售的羊肉,是由美豬的嘴邊肉所組成,兩者紋路相似,再加上以沙茶、孜然等調味料蒙混,一般民眾根本難以察覺,每斤成本僅50元的豬肉瞬間變成高價羊肉,商人則從中牟取暴利,至今已販售長達三年多時間。
新北市食品藥物管理科楊舒秦科長說明,接獲通報後,隨即啟動調查,因該日市場休市,於8月22日前往現場稽查,查核時攤位已無肉品,同日也查核攤商提供的肉品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該供應商雖有提出羊肉原料來源資料,但因檢舉人提供具體明確情資,有後續追查必要,因此目前本案同時由地檢署偵辦。
楊舒秦說,衛生局在23日及24日配合地檢署再次前往稽查,現場攜回8件相關檢體檢驗動物性成分,因為涉攙偽或假冒,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命「重寧海產號」及「南台國際企業社」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後續倘查證屬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地檢署也在24日複訊後,認為楊姓哥哥和陳姓股東雖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訊後分別依新臺幣20萬和10萬交保,楊姓妹妹則是有勾串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也於25日凌晨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