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基隆市政府112年8月28日於新北市政府,在內政部營建署及國立中央大學林志棟榮譽教授見證下,由桃園市工務局長汪在宙、臺北市工務局長黃一平、新北市工務局長祝惠美及基隆市工務處長陳耀川等四位局、處長共同簽署「瀝青混凝土廠跨市協同管理合作備忘錄」。
由於瀝青混凝土廠及施工廠商具有跨域性,為使瀝青混凝土廠供應穩定材料鋪築道路,提升道路工程品質,自113年起推動公共工程相關瀝青混凝土之契約,要求瀝青混凝土廠透過第三方評鑑專家輔導及認證完成驗廠機制,未來只需在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或基隆市任何一個城市取得第三方評鑑專家輔導及認證,即可出料至四市,提供品質穩定之瀝青混凝土,以推動瀝青混凝土材料整合,創造基北北桃地區之加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