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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油」自導自演案 版主收押禁見

圖為林裕紘(低頭者)7日移送桃檢複訊。(中央社)
圖為林裕紘(低頭者)7日移送桃檢複訊。(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臉書粉絲專頁「Lin bay 好油」版主林裕紘自導自演恐嚇案,林裕紘7日清晨返臺後,被警方帶回訊問,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羈押庭於8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法官列出三項理由,包括犯罪嫌疑重大、有不明共犯待查、滅證串證之虞、社會安寧有重大危害、造成人心動盪不安。

臉書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爆料全家人遭恐嚇,檢警調查發現有國民黨黨工背景的男子許哲賓涉有重嫌,許哲賓供稱受林裕紘指使、全案為自導自演,3日被桃園地院收押禁見。

林裕紘7日凌晨搭機返臺,警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桃檢表示,林裕紘涉犯刑法偽造文書、未指定犯人誣告及恐嚇等罪嫌,有湮滅及勾串證人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指出,誣告部分,是因涉及使用偽造證據開啟刑事訴訟程序;偽造文書部分,是涉及臉書假帳號「何可恩」的使用;恐嚇部分則是因為「何可恩」的訊息內容包含林裕紘的老婆跟小孩等。

桃園地方法院7日深夜開羈押庭,林裕紘經訊問後坦承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誣告罪犯行。

桃園地院表示,依許哲賓供述,事發後林裕紘曾要求刪除彼此通訊紀錄,且林裕紘自稱與許哲賓聯絡的手機,於7日回國前在國外火車上遺失,遺失情形明顯異於常情,考量到林裕紘有要求刪除通訊行為,且使用通訊軟體通話是為避免留下通聯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之虞。

桃園地院指出,林裕紘表示知道許哲賓有虛擬帳號管道,另外,許哲賓自述虛擬帳號來源有自行創設及不詳友人提供等管道,顯見案件還有不明共犯尚待追查,足認林裕紘也有串證之虞。

桃園地院考量案情涉及社會關注重大民生議題、言論自由、人身安全及國家追訴權的行使,其犯行對社會安寧造成極大危害,8日凌晨1時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