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臣遠指出,一旦不當性私密影像被洩露,若不盡早處理,很難從網路上完全移除,呼籲科技業界在產品開發與設計階段,納入對數位性暴力的防範措施,包括禁止傳播不當性影像、防止加害者在社群網站上追蹤被害者。
邱臣遠指出,保護令的執行存在多項漏洞,執法機構不具備足夠的權力,應對高風險暴力加害者實施預防性措施,造成被害者身陷危險之中,呼籲政府應落實加害者處遇計畫,對加害者進行教育及矯正措施,才能真正達到預防家庭暴力的目的。
楊寶楨表示,現行法律的不足,導致被害者受暴力後,加害者仍可在保護令核發前再度加害,因此黨團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草案,聚焦於63條之1「恐怖情人條款」,賦予相關單位在緊急情況下拘提加害者的權力。
楊寶楨表示,衛福部研擬修法,限制經法院判定有罪、剝奪親權的加害者不得調閱戶籍資料,然而認定上卻困難重重,因為不論是判決有罪或剝奪親權都需經過法院裁定。呼籲應適度放寬並降低認定門檻,並且在案件審理期間應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加害者無法輕易找上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