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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地下通匯217億 88會館郭哲敏被訴

圖為郭哲敏(中)今年8月10日押解返臺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郭哲敏(中)今年8月10日押解返臺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呂適約/綜合報導】引爆檢警出入爭議場所風波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通匯,新北地檢署27日偵結並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起訴郭哲敏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新北地檢署對潛逃海外的郭哲敏發布通緝,郭哲敏於泰國落網,今年8月從泰國解送回臺並聲押禁見獲准,並於27日偵結提起公訴。

起訴書內容,郭哲敏自2018年起以某集團名義陸續在臺設多家公司並承租伺服器機房,經營線上博弈遊戲,以及串接「包網平臺」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經營線上賭博網站。

郭哲敏協助境外各賭博業者串接第三方支付功能,開通入出金功能,以與賭客賭博財物,再向境外賭博業者依各款遊戲輸贏金額比例抽成,截至2022年底止,獲利折合達新臺幣16億5,609萬多元。

檢方調查,郭哲敏規避《洗錢防制法》程序,涉為掩飾或隱匿營利賭博犯罪所得移入臺灣地區,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217億餘元,或以現金換取票據等方式,將犯罪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層層轉換為合法來源外觀金流。

檢方偵辦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等案件27日偵結並追加起訴,郭哲敏涉犯營利賭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指揮犯罪組織、《銀行法》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特殊洗錢等罪嫌。

被告張旭昇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銀行法》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特殊洗錢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