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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RD審查結果出爐 共提48點建議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中間)與4位國際委員合影,  (左1)日本籍 Keiko Ko、 (左2)奧地利籍主席 Manfred Nowak、 (右1)紐西蘭籍 Rosslyn Noonan、  (右2)加拿大籍 Sheryl Lightfoot。(移民署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中間)與4位國際委員合影, (左1)日本籍 Keiko Ko、 (左2)奧地利籍主席 Manfred Nowak、 (右1)紐西蘭籍 Rosslyn Noonan、 (右2)加拿大籍 Sheryl Lightfoot。(移民署提供)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26日出爐,國際審查委員提出48點具體建議。對此,行政院政委羅秉成表示,將請各相涉部會就建議進行回應、整理與分析,並提出策略及目標,相關意見將進行追蹤管考,期使ICERD精神逐步落實在我國法律及政策之中。

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指出,對於過去15年內臺灣將ICERD及其他國際文書所涵蓋的人權保障事項納入國內法律體系,國際審查委員會給予肯定,正面看待政府提交的報告,以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機關的積極參與。

委員會建議政府儘速將平等(反歧視)法草案提交給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社會組織以及最重要直接受影響的群體,以全面審查;並建議我國針對仇恨言論和出於仇恨和種族歧視動機的犯罪案件進行有效調查,以確保能夠採取適當行動應對網路上的仇恨言論。

至於原住民族現狀部分,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包括,應考慮核准國際勞工組織第169號公約將其作為國內法的一部分、與原住民充分協商合作、共同設計獨立監督機制,也指出,應該制定具體時間表,為在原住民土地或領土上受到儲存或處置核廢料和其他危險物質影響的蘭嶼達悟族人提供補救措施,並制定澈底清除核廢料和由政府復原的具體時間表。

針對移工方面,委員會指出,建議我國修正就業服務法,包括更換雇主的權利、住宿規定、獲得醫療服務的機會、組織和加入工會的權利等;女性移工部分,建議優先開展「家事移工公約」的評估進程,向立法院建議將該公約納入國內法,並制定長期照護政策,以滿足家庭照護需求,並保障本地和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權利。

委員會指出,在臺灣,無國籍、無身分的兒童可能是最脆弱的群體之一,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每一個兒童出生後應立即登記,擁有姓名和獲得國籍的權利,並在儘可能的情況下,賦予兒童受到父母照顧的權利。

另外,委員會表示,目前難民法尚未通過,尋求政治庇護者即使是經遣返至第三國,該國可能又將他們遣返到原籍國,導致遭受酷刑或虐待,在難民法立法通過之前,應詳細審查每一宗可能進行驅逐出境的案件,以防止違反不遣返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