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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發村里長年終7.5萬 林右昌:無政治考量

2024年5月1日,內政部長林右昌將於520卸任,卸任前拋出加發里長年終1.5個月。(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5月1日,內政部長林右昌將於520卸任,卸任前拋出加發里長年終1.5個月。(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5月2日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村里長每年過年將發慰勞金7萬5千元,若經立法院通過,將自2025年實施。不過,此修法遭質疑有綁樁之嫌,內政部長林右昌2日於立法院受訪時強調,沒有政治考量。

這次修法內容,包括調增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調增地方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以及增訂發給村(里)長過年慰勞金,與增加原住民地區為民服務費、事務補助費等。

村(里)長過年慰勞金的部分,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以5萬元為基準計算,每年過年慰勞金7萬5千元。

林右昌表示,過去3年防疫期間,里長承擔非常大的民政工作,不過里長目前沒有薪水,也沒年終獎金。去年開始討論里長該不該有薪水,但南北、城鄉都有差距,各地里長意見也不同,有的希望有薪水、有的希望維持現狀,讓村里長可以兼差。但現在都會區有越來越多年輕里長,希望里長能專職在公職工作上,生活也能得到保障。

林右昌說,大家比較有共識的是年終獎金部分,因此研議後認為可適當處理,是慰勞金性質而不是薪水,相信對里長的辛苦給予支持,未來也希望各黨派立委支持。

民代助理補助費 增內控機制防詐領

草案有關民代的部分,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原本24萬元增加至30萬元,8萬元增至14萬元,並再外加補助費總額20%,用於補助議員支應助理加班費等費用。

民意代表為民服務費部分,直轄市議員從現行2萬元調高至4萬元、縣(市)議員從9千元調高至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從3千元調高至5千元。

草案也從制度面減少詐領費用情形,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為防止詐領,提出內控機制,未來助理相關費用,必須要印製領取清冊,並由雙方簽名,由議會撥款到助理帳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