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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關11年 核一水保計畫10日完成核定

圖為核一室外乾貯設施。(台電提供)
圖為核一室外乾貯設施。(台電提供)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過去因新北市政府未核可水土保持計畫,卡關11年未能啟用;台電4月19日補送6份水保計畫資料後,新北市農業局5月10日核定核一室外乾貯水保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案。新北市府表示,請經濟部負起主管機關責任,督促台電按核定計畫施工。

台電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原在2010年核定,但因未按圖施工,在2012年遭新北市府開罰後,提出二次變更設計許可。後因計畫遲遲未獲新北市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最後台電訴諸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3月16日判決台電勝訴後,新北市府決定不再上訴,近日與台電達成和解,同意在3週內完成核定。

新北市府5月10日表示,該案是一件未按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於市府進行施工中檢查時,查獲違規並開罰6萬元,因而衍生的水土保持計畫變更設計案。

針對過去台電送件多次皆未獲得核可,新北市府說明,新北土木技師公會針對侵蝕區範圍、邊坡穩定、微型樁參數及地下水位調查4個部分,提出審查意見,台電送件13次均未依專業審查意見修正完成。

現在水保計畫已核定,新北市府表示,市府會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嚴謹認真監督台電辦理核電廠水土保持,並提醒台電施工時要注意設施安全,以及留意強降雨或強震對水保設施的影響。

專家:有助核一、核二延役

綜合媒體報導,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表示,核定核一室外乾貯設施有個好處,用過的燃料棒可從反應爐的爐心移出,讓燃料池騰出空間,接下來核一、二廠無論是要延役或除役,都可以開始推動。

針對核廠的乾貯設施目前還在審議階段,葉宗洸認為,新北市府應打鐵趁熱一併核定,因為就算決定讓核二延役,核二的乾貯設施也要3年左右才能建設完成,核二的燃料棒也需要先放在核一乾貯設施,待核二乾貯設施蓋好後再運回存放。

不過,台電曾說核二燃料棒規格與核一乾貯設施不符,因此無法存放。對此,葉宗洸說,核二燃料棒的存放容器,台電已經有購置,只要置換符合核一乾貯設施規格即可。他認為,其實還是要看未來賴政府的態度,若中央決定讓核二廠延役,以台電的能力沒有辦不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