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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草案架空現行法規 環團籲撤花東三條例

2024年5月22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境保護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國民黨團撤回「花東交通三條例」。圖為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李春祥理事。(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5月22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境保護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國民黨團撤回「花東交通三條例」。圖為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李春祥理事。(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以建設花東為名,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等三項花東交通工程法案,引發立法權侵害行政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等爭議。環團昨(22)日舉行記者會提出質疑,認為該草案架空現行法規、未經環評,呼籲撤案。

為促進東西交通建設,傅崐萁日前先後提出「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等草案,三項草案預估總經費超過數兆元,引發討論。

針對上述三個草案,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22日舉行記者會,表達3訴求,包括反對架空現行國土計畫、土地徵收、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等風險控管法律程序,同時反對架空預算法律限制,呼籲國民黨撤案。

草案尚未經原民諮商同意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上述草案均有「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十年為限」相類似的用語,無視環評時程與通過與否,也無視土地徵收的正當法律程序與通過與否,可說是立法權凌駕行政權。

陳憲政指出,本案尚未經原民諮商同意,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規範,更不用說若採BOT案,路權經營權均在財團或企業手上,開發行為不僅會破壞原民的生活環境,而其經濟命脈也隨之掌握在財團或企業身上,侵害原民權益。

未經環評與政策影響評估

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理事李春祥指出,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計畫制定的主體是行政機關,不是立法機關,由立法院指定建設範圍,強迫國發會或推動委員會制定計畫,是侵害行政權的擴權行為。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董事長陳瑞賓指出,「花東交通三條例」草案對區域範圍有重大影響,包含未經環評與政策影響評估,對於花東整個社會、經濟、自然環境的衝擊,包含中橫穿過中央山脈,對許多保護地的衝擊,且未經討論,真實要投入多少預算,沒人知道,這是很糟糕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