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標售桃園區中正路大廟商圈祭祀公業林宗土地,將底標1億4000餘萬元誤植為1400餘萬元,每坪127萬餘元的土地以1/10價格就賣掉,桃園市府事後決定撤標,得標民眾認為市府罔顧民眾權益,國民黨議員黃婉如曾披露此案;四日民進黨議員陳雅倫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此案,並獲大會通過。對此,桃市府法務局長賴彌鼎、民政局長劉思遠對此提出說明。
陳雅倫指出,桃園民政局於今年4月辦理代理標售1筆祭祀公業土地時,把底標1億4000餘萬元的競標價以1400餘萬元宣告,並且也標售繳費成功;事後,民政局宣稱業務單位輸入電腦資料誤植,也就是將價值1億多的土地打1折賤價賣出,買方完成行政程序覺得買便宜了,現在被廢標,還要跑法院程序,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都因民政局的行政疏失造成權益受損。
簡單說,賣方價值1億多的土地被你打一折賤價賣出,買方完成行政程序覺得買便宜了,現在被廢標,還要跑法院,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都因為民政局的行政疏失造成百姓權益受損。現在跑法院程序,如果判決不如市府預期,最後,中間短少的9000多萬是不是要由人民的納稅錢來填補。
陳雅倫指出,這麼嚴重的行政疏失,市長、局長難道不知情?主官不用負責嗎?市民都在質疑這9000多萬元的價差,難道有什麼不法之事?此事不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她具體要求,動議政風處介人調查此事,正本清源,給市民一個交代。
陳雅倫的臨時動議已獲大會通過,桃園市府將深入追查。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土地增值稅須由賣方支付,本案增值稅高達一三六二萬元,若按一億四二二二萬餘元標售,公業可取得一億二千萬餘元,若以一四三二萬餘元標售,公業只剩七十萬餘元,公業權益將嚴重受損,才依行政程序法的標售作業疏失理由,緊急撤銷標案。
桃市府法務局長賴彌鼎說,土地買賣公告現值、最近成交價格都是公開資訊,這筆土地拍賣價格經三名估價師鑑價,都是公開資訊,市府代為標售土地,不同於一般「出清存貨,降價拍賣」,過程雖有疏失,但撤標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