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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稽查飲冰品及配料及涼麵 3件不合格

桃園市衛生局自動販賣機稽查。(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自動販賣機稽查。(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氣溫節節高升,夏季腳步已到,飲冰品及涼麵是民眾夏日消暑首選,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今年3月起稽查員除化身消費者,直接投幣購買自動販賣機內飲品進行抽驗,也會前往轄內超市超商、手搖飲料店、咖啡店、冰品店、餐飲店、製造廠等場域。

桃園市衛生局前往轄內超市超商、手搖飲料店、咖啡店、冰品店、餐飲店、製造廠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前往轄內超市超商、手搖飲料店、咖啡店、冰品店、餐飲店、製造廠等場域抽驗。(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抽驗品項包含涼麵、飲冰品、食用冰塊、果蔬汁、各式生熟配料及茶葉、玫瑰花、咖啡豆等原料,總計308件,其中3件飲品複抽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衛生局已依法辦理。詳細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http://food-safety.tycg.gov.tw/)「新聞稿」區供民眾參考。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抽驗飲冰品及涼麵檢驗微生物、咖啡因、總糖量與總熱量、防腐劑、二氧化硫、農藥殘留等項目,其中1件涼麵初抽結果大腸桿菌超過標準及6件飲品、1件冰品初抽結果腸桿菌科超過標準,經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後,3件飲品及1件冰品複抽結果已符合規定;而3件飲品複抽結果腸桿菌科仍超過標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由於微生物在食品中的動態消長與製程、貯存及販賣場所衛生狀況息息相關,呼籲食品業者,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作業場所、設備、盛裝容器具、原材料貯存等衛生管理,重視食品製程與確保品質;同時提醒消費者,涼拌食品或飲冰品購買時可注意販賣衛生;購買後應儘速食用完畢或適當溫度保存。衛生局持續對市售食品查驗,並定期公布結果。

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