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多家媒體報導,8月19日至20日,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某大健康公司涉嫌詐騙案,辯護人當庭指控,鄭州市公安局以指定居住的方式,至少在近半年內,將多人用手銬和腳鐐控制起來,以10人左右為一組,用手指粗的鐵鏈鎖在鄭州市青龍山莊內的房間內。
法庭透露,2023年9月23日至2024年1月3日期間,該大健康公司涉案的二十多名員工被鄭州市公安局從珠海帶到位於鄭州的青龍山莊,以指定居住的名義關押。
當事人目睹,青龍山莊裡的2層小樓中,至少關押了一百多人。法庭上被告人指認,男性十來人為一組,關在一間房內,全部戴著手銬和腳鐐,晚上睡覺時,他們被用一根小指粗的鐵鏈串起來鎖住。屋裡沒有床,有三個床墊,三、四人擠一個床墊。
當事人反映,這樣被鐵鏈鎖起來後,他們晚上無法上廁所。為了晚上不上廁所,他們都儘量少吃少喝。有些人因為長期戴著手銬腳鐐,被鐵鏈拴住,身體多處被磨破。
腳鐐生鏽無法打開
當事人說,公安局以新冠疫情(中共病毒)為藉口,將他們關在那裡隔離,但最後大家基本上都被感染了。女性也被戴了五、六天腳鐐,大部分的腳踝被腳鐐磨破,只能用衛生紙包紮止血。後經她們強烈抗議,才給取消了腳鐐。
有被告人指控,被鄭州公安局鄭東分局辦公室警察要求在地上爬行,並被腳踢下巴。被告人透露,由於戴腳鐐時間太長,解除時因生鏽無法打開,最後找了消防。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成酷刑溫床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是中共規定的一種「違反基本人權的強制拘押措施」,該條款授權在逮捕前將被羈押者關押在警⽅選擇的任何地點或建築物
中長達6個⽉,⽽不需要披露羈押地點,看守人員為了獲得口供,以非人道方式對待嫌犯,包括要求嫌疑人帶上手銬、腳鐐,甚至限制如廁次數。近年常有嫌疑人在指定監居期間死亡或者變成植物人的報導。
不少異見人士都曾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中共「709大抓捕」的受害律師王全璋遭指定監居期間,被完全限制了自由,體會到何謂「生不如死」。
據西班牙的人權組織的報告,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系統自2013年創立以來,截至2021年6月1日為止,遭到關押的受害者介於2萬7,208人到5萬6,963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