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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卅萬斤過期液蛋 3黑心蛋商10人起訴

雞蛋示意圖(中央社)
雞蛋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國內第二大蛋商瑞牧食品公司涉嫌於2023年3月至10月間,將近30萬斤過期蛋委託兩家代工廠製成蛋液後,販售給不知情的下游食品業者,檢方4日偵結,起訴3家業者與瑞牧食品總經理等10人。

桃園地檢署調查,瑞牧食品公司吳姓總經理為解決公司囤積過多過期次蛋的問題,竟指示林姓管理部經理、洪姓作業員於去年3月至10月間,將1萬4,193箱(每箱20斤)過期雞蛋交給仲毅農產、新英蛋品兩家公司,當中不乏明顯發黑、已腐爛的次蛋,代為加工製成液蛋;瑞牧公司再將液蛋出貨給下游不知情的烘焙、食品、餐飲業者。

而仲毅農產公司另於2023年9月間,受託買下中央畜產會進貨但即期的巴西、泰國進口蛋,疑因不知如何標示進口蛋液蛋,竟混合國產蛋加工製成綜合液蛋,將原產地國名虛偽標示為「台灣」;且仲毅公司明知進口蛋即將逾有效日期,仍以液蛋製作日加7天作為新的有效日期,銷售給不知情的下游客戶添加在食品中,最終被民眾吃下肚。

桃檢偵結,認定瑞牧公司吳姓總經理、林姓管理部經理、洪姓作業員,以及仲毅公司吳姓負責人、新英公司賴姓負責人等10名被告,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逾有效日期、攙偽或假冒食品及《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對商品為虛偽標記等罪嫌,依法起訴;並聲請沒收瑞牧、仲毅、新英等3公司不法所得共4,291萬8,026元。

此外,起訴指出,瑞牧公司為上市公司台灣卜蜂企業的關係企業,且為國內第二大蛋商,在業界有極高信譽,卻濫用民眾及往來廠商的信任,指示配合下游廠商將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過期次蛋製成液蛋,並虛偽標示有效日期後對外販售,其中不乏知名糕餅業者,全然漠視企業信譽及民眾健康的重要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