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保處於8月12日接獲「虐殺犬隻」通報,隨即派員稽查,現場飼養環境不佳,責其限改,經8月底複查改善未完成,動保處處通知協力廠商「相信協會」,協助其完成絕育。
9月4日「相信協會」提出錄音檔證據,懷疑飼主越南籍女性存在殺狗並販賣之情事,動保處自接獲通報即刻前往稽查,當即至現場扣留全部犬隻,共計28隻,並通知協力廠商「相信協會」協助民眾絕育現場犬隻,稽極處理,另外現場有違法屠宰雞隻,也依畜牧法第32-2條處分,現場屠體已沒入。
本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政府動保處表示,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物,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外籍人士因民俗風情不同有吃狗肉的習慣,無法入境隨俗,這部份動保處已加強宣導,並杜絕此類案件發生,而造成社會大眾的紛擾。
動保處也呼籲,我國對於動物保護具高度共識,桃園市政府對於宰殺犬隻零容忍,相關行政裁罰動保處決不寬貸。目前全部犬隻已扣留並桃園動保處妥善安置,請社會大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