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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攬才留台座談會 國發會:正推動修法

立法委員羅美玲27日舉辦「僑外生攬才留台政策」座談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委員羅美玲27日舉辦「僑外生攬才留台政策」座談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立委羅美玲27日舉行「僑外生攬才留台政策」座談會,國發會表示,他們提出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的方案,將吸引僑外生來台跟留台工作視為重要的工作項目,也正在推動修法,包含放寬雇主的相關限制,讓其能夠聘僱僑外生、外國人,以及針對延長拘留期間給予個人工作許可等。另,有人提到僑外生就業問題,解決方式應是建立僑生人才庫。

羅美玲強調,近年各產業面臨嚴峻人力缺口危機,相較於延攬外國人才來台工作,常有語言與文化適應問題,在台求學多年的畢業僑外生是更適合的攬才對象,應優先留用並延攬在台工作,中央日前訂下擴大留用僑外生20萬名的政策目標,為應對快速變遷之經濟環境與產業需求,相關法規亟待修正與鬆綁,以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攬才體制。

國發會表示,他們在上週院會提出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的方案,將吸引僑外生來台就學跟留台工作視為重要的工作項目,主要分僑外生招生及加強輔導、留台規定、就業媒合。

國發會表示,除了希望越來越多僑外生來台灣外,希望僑外生一來台灣感受到台灣是很友善的,所以從僑外生來台在校園裡頭應該就有相關的機制,讓他們可以很快適應環境,也針對外來職涯的規劃也有相關輔導。

國發會補充,現在正在推動修法,如:因為有雇主的資本額、營業額的限制,以致於他們無法聘僱外國人,僑外生也無法受僱,這部分正在研議放寬。

國發會指出,有人反應,就學期間可以工讀,但延期居留還沒有找到工作,反而沒辦法打工,所以他們在攬才專法是希望針對延長居留期間給予個人工作許可,讓其不需要通過評點制、考量雇主條件等就能先行工作,也讓雇主有機會接觸僑外生,將來也許就能申請正式工作,這部分是希望修法時放進去的。

另外,國發會提到,會進一步放寬在台取得學位的僑外生永居時可以折抵期限,本來只有碩博士,2021年修法時讓碩博士可以1至2年,這次修法也會把學士放寬,也希望可以跟內政部討論在認定上永居的財力跟證照是不是採多元方式認定。

勞動部說明,未來研議開放醫院照護輔佐、倉儲理貨、貨車駕駛與隨車助理等工作,且在年底前,勞動部將與其他部會協商修法,建立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度,預期將有更多僑外生可順利留台工作。

移民署表示,未來將配合攬才專法修正,提出多元組合認定方案,包含薪資條件、學歷採認、證照證明以及語言能力等,希望以更彈性的作法,以利僑外籍人士留台永居發展。

玉山僑舍聯盟理事長周永明直言,這一兩年辦了一些就業博覽會,這個效果非常差,企業也想找人,但不知道去哪裡找。所以,解決之道是建立僑生人才庫,這是他們想要做的事情,但需要大家一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