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日前主持首場「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議」,其中提到培訓40萬可恃民力。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9月30日說明,民力的部分在內政部管轄範圍牽涉《民防法》、《災害防救法》、《替代役管理條例》,民力主要是維持社會跟政府正常運作、維持社會正常運作及維生設施防衛、支援軍事勤務。
劉世芳30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民力,劉世芳表示,正常是警消維持社會正常運作,如有颱風等大規模災變時,第一要務維持政府跟社會正常運作,警消、義警消、民防、民間團體都會投入,災害應變機制是朝這方向處理,若要支援軍事勤務,會依照國防部或總統指示,不管是緊急命令或全動法的方向支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劉世芳、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列席報告並備詢。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詢問,培訓40萬民力的法源依據?預算從何而來?董建宏表示,是依據《民防法》規定。至於工作範圍,包含搶救重大災害等,民防團體組織是由直轄市、相關單位有民防總隊及特種單位,這是為了面對緊急狀況時需要訓練這些人,這是自救、他救。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詢問,預計花費多少經費?預算書沒有看到編列相關經費。董建宏解釋,依據目前經費推動。許宇甄追問,民防本來約為20萬,現在變成40萬,卻還是用原本的經費推動,有辦法嗎?相關經費能否一週內送來內政委員會?董建宏說,盡速提供。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詢問,40萬民力部分,有機會成功嗎?劉世芳解釋,必須澄清一個觀念,不是從零開始訓練,而是現有的民防,如:義警、義消開始做好訓練,再加上民間團體的支援,這就是可恃民力,民力跟民兵差得非常遠。
張智倫繼續追問,未來是內政部自行編列人員訓練,還是會委外相關團體?劉世芳,看狀況,如果是專業訓練的話是由相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