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國內捐血來源,衛生福利部近期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放寬捐血者年齡上下限。未來70歲以上長者經醫師同意、16歲以上未滿17歲青少年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都可以加入捐血行列。該草案預告期60天,待蒐集各界意見後,若無異議將盡速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近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四大重點包括:放寬或調整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及體溫之規定;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捐血者血液檢驗項目新增核酸檢驗。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捐血者健康標準自2006年發布以來,至今不曾修訂。參酌世界衛生組織及歐美等先進國家捐血規範,並考量台灣人民的平均壽命後,透過修正草案跟上國際標準,並因應國內人口老化趨勢,擴大安全、穩定的捐血來源。
本次修正草案大幅調整捐血者的年齡限制。王德原表示,放寬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就可以捐血;逾65歲者,應有兩年內捐血紀錄;超過70歲者,經徵詢醫師同意也可以捐血。
體重方面,原先有區分男女,經修正後,改為除捐分離術血小板、白血球或血漿者應達50公斤外,其他捐血者體重應達45公斤。
修正草案也增列22項暫緩或不得捐血情況,包括患有活動性結核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腎臟病、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疾病、須胰島素治療的糖尿病等。其中,針對「與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的捐血限制,將暫緩期間由兩年調整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