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原被裁定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但不服裁定,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8日駁回抗告,並不得抗告。
高院認為,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依然存在,且考量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
所以,高院表示,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