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教育部26日表示,若新版《財劃法》實施,部分補助款改由地方自行編列,恐影響優秀運動選手與教練獎勵金、高中免學費、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減免等政策,將視整體預算額度評估修正補助額度。
據財政部初步試算,依《財劃法》三讀版本,中央將多分配給地方3,753億元稅款,多個地方政府獲配財源可能超過支出所需,中央財政面臨嚴重衝擊,恐影響全民福祉。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說明,若該法今年度生效,將衝擊到明年度的預算。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初估,中央法律義務支出之外可能減少28%,將對各項教育政策與計畫產生重大影響。
教育部指出,隨著總預算縮減,將重新評估中央與地方的經費分擔比率,部分補助款改由地方自行編列預算。以114年度為例,教育部歲出預算編列3,623億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的計畫型補助款達1,100多億元。
教育部說,補助地方預算包含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育兒津貼)、《學生輔導法》專輔教師增置、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計畫,以及優化全民運動環境計畫等。中央承接過去台灣省政府的高中職學校業務,也可能將移交給地方政府辦理。另外,優秀運動選手與教練獎勵金、高中免學費、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減免等政策,也將視整體預算額度修正補助額度。
教育部指出,114年度行政院除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保障應編數外,另額外挹注教育部超過200億元,用以提升教育品質。新版《財劃法》施行後,這類額外挹注恐無法延續,將影響政策推動與人才培育工作。
教育部指出,以往會依據縣市學齡人口統籌分配預算,例如學前教育會依幼生人口數適時調整補助經費,以符合實際需求。但《財劃法》修正後,雖然地方財源增加,但是否足以承接這些業務仍需審慎評估。此外,地方財政能力差異可能導致資源分配不均,進一步衝擊教育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