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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綠提釋憲 藍籲補提名大法官人選

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針對《選罷法》修法提出覆議,但遭立法院否決。總統賴清德於18日依法公布,20日生效。對此,民進黨團20日舉行記者會指控《選罷法》修法違憲,並於記者會結束後,前往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

民進黨團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新制《選罷法》規定,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身分證虛偽、模糊、造假都有刑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但《憲法》第17條寫得很清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行使罷免權是基本人權,卻不小心會被抓去關,這當然違憲。

柯建銘指出,另也違反《憲法》第22條。隱私權、祕密通訊等基本人權,也都有《憲法》保障;維持憲政秩序很重要,行使基本人權竟然會受刑事處分,《選罷法》新制違憲很清楚。

柯建銘提到,《選罷法》修法和上個會期有關國會職權修法一樣,整個過程都違憲,包含沒收委員會討論、朝野協商、院會,這就是程序不正義,程序的違憲。

最後,柯建銘說,和上次國會職權修法的釋憲原則完全一樣,上次已經違憲,這次豈有不違憲的道理?沒有一個人、一個政黨可以站在《憲法》的對立面。記者會結束後,柯建銘等人也前往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

藍營酸補提名大法官人選

對此,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指出,民進黨長久以來把大法官當作自己的後花園、小廚房、禁衛軍,會提出釋憲一點也不意外;根據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要10人以上出席,做出違憲判決需要9人以上,而現在大法官僅有8人,奉勸賴清德和民進黨,若真的在乎釋憲,請盡速把剩下的7名大法官人選補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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