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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災防辦公室主任涉言行失檢、性騷 遭監院彈劾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監察院21日表示,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前主任吳武泰,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與續攤、涉足不妥當場所及酒後言行失檢,且對所屬為性騷擾行為,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所提彈劾案。

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於2018年至2023年間擔任災防辦主任,辦理災害訪評業務期間,利用出差機會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與續攤、涉足不妥當場所及酒後言行失檢,非僅有損評核督導身分、有失公務員品位,亦影響行政院形象,核其所為,違反規定,核有公務員懲戒法之違法失職行為。

彈劾案文表示,被彈劾人未能謹守分際,尊重甲女、乙女人格尊嚴,利用公務上之權勢與機會,對受其監督指揮之甲女、乙女有性騷擾之行為,致甲女、乙女受到驚嚇、身心嚴重傷害,且妨害同事人際關係之信任,經行政院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定性騷擾事件成立,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彈劾案文指出,核其言行不當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並對公務員及行政院之形象造成損害,被彈劾人身為高階資深主管卻觀念偏差且仍無悔意,行政院予以「記過2次」、「記過1次」之行政懲處不足以維持公務紀律,不符比例原則。爰此,被彈劾人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違法失職行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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