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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車毒駕年增717% 交通部擬扣牌、沒入車輛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交通部示意圖。(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毒駕案件飆增,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截至9月查獲微電車毒駕580件,較去年同期年增717%。交通部10月28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指出,已邀集內政部警政署研商修法,擬增訂微電車毒駕、拒檢及拒測,將沒入車輛及扣繳牌照,修正草案預計11月底陳報行政院。

全台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46萬3,771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登檢掛牌領照。警政署統計,今年1至9月查獲微電車毒駕580件,較去年同期71件暴增509件、年增717%;拒絕酒、毒檢測案件則達1,812件,增加334件、年增23%。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指出,自2025年11月19日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後,查獲微電車毒駕件數確有上升趨勢。為遏止違規,交通部已於10月21日邀集內政部警政署研商修法,將採納警政署建議,大幅提高微電車毒駕罰則,比照汽機車毒駕、拒檢及拒測規定,增訂沒入車輛及扣繳牌照的處罰,以提高嚇阻力,修正草案預計11月底陳報行政院後轉立法院審議。

在執法方面,警政署表示,已函請各警察機關針對轄區內微電車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熱點、時段及違規態樣規劃勤務、加強執法量能;另將配合監理機關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加強取締違規改裝,降低微電車違規及事故風險。

此外,今年交通部及相關部會陸續修法加重毒駕罰則,毒駕或毒駕拒測均可沒入車輛,但實務上部分車輛殘值較低,車主寧可棄車,導致有逾期未領或無人領回情形,未領回車輛於法定公告期間持續占用場地空間,影響場地周轉效率,增加管理及維護成本,也壓縮後續車輛移置保管的作業能量。

對此,警政署表示,已函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規定,將未領回車輛公告領回時間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減少車輛滯留保管場時間。新制將於10月3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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