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推動多達3位職業法官的參審制,與民團倡議僅有一名職業法官的陪審制爭執不下。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29日邀請民間司改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兩制併行版本的草案。而黨團總召賴香伶認為,可利用「324佔領行政院」案試行比較兩制的優劣。
賴香伶指出,據民眾黨網路民調顯示,兩種制度各有國人青睞的內涵,且逾7成民眾贊成陪審、參審兩制並行,司法院何不在6年內試行兩制併行並評估效果,作為長久制度的前置;若只採行一種制度,要如何檢視其中的不足?此為具社會重大變革的關鍵法案,且兩制各有利弊,應在取得大眾充分共識下才適宜推動。
黨團副總召張其祿則表示,民眾黨團已經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試行法」,並排入本週五院會併案審查,將適用案例的門檻從本刑最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大幅降低為5年以上之罪適用,讓司法更貼近人民,同時給予被告自由選擇採用參審制、陪審制的公平機會,讓兩種制度都能經由實務案例執行,並將施行後6年內設為評估期。
鄭文龍指出,民主國家多採陪審制,專制國家才採參審制,因參審制讓國家機器有機可趁,去年已和司法院達成兩制並行的共識,事後卻又公然否認,還罔顧民意強推參審制。他認為,太陽花學運的訴訟案就是最適合陪審制的案例,能用來對抗國家機器;若無法一步到位採行陪審制,可先試推6年的兩制並行。
而賴香伶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9日排審時代力量所提的「刑事陪審法」草案時表示,國人想看的就是兩種制度的比較,以「324佔領行政院」事件為例,當事人已認為承審的高院合議庭充滿敵意,律師也曾聲請迴避,顯示國人對法官的不信任日積月累,何不趁這個機會開放公開透明,試行參審、陪審並行,再評比優劣。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則表明,「沒有辦法贊同陪審制」,因為陪審的判決不付理由,被告無法上訴。陪審制度要求一致決,陪審團若認定被告殺人,卻沒有說明他為什麼有殺人故意的理由,被告卻因為判決沒有理由而無法抗辯,這是陪審制很大的缺陷。如果差一票未達一致決,陪審制度要把案件退回給檢察官,被告則要釋放,國民可以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