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最終結果以不同意票6萬5,391票、同意票5萬5,261票,罷捷案未過關。長期關注臺灣政黨政治的美國學者呼籲,臺灣應當修訂選舉法規,避免罷免案被用作政治報復工具。
專門研究臺灣政黨政治的美國加州大學政治學者南樂(Lev Nachman)先前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遭到罷免,多少有些出人意料,鼓舞了想要罷免黃捷的政治力量。
這起罷免案在去年1月25日發起連署。當時,國民黨籍的高雄市長韓國瑜正受到罷免的威脅,而黃捷在罷韓行動中表現非常積極,韓粉將罷免黃捷作為反制手段。他說,黃捷當時非常積極地推動罷免韓國瑜,因此現在針對她的罷免案也十分具有象徵意義。在投票前,許多藍營人士都認為這是對臺灣、民進黨、蔡英文的一次考驗。
去年6月韓國瑜遭到正式罷免後,因而加速罷免黃捷案連署行動。12月18日罷免黃捷公投案正式成立,並且定於今年2月6日投票。最終罷免案未通過。
罷免公投門檻過低
根據相關法規,只有當贊同罷免的票數大於反對票、且達到選民總數1/4以上(即7萬2,892票)時,罷免案才會通過。南樂認為,臺灣選舉法規為罷免公投制訂的門檻過低,以至於罷免案儼然成為了政黨之間相互報復的工具。南樂說,罷免案門檻過低,導致地方公職人員會因為其他縣市的投票結果而遭到懲罰,這並不合理。
「臺灣在經歷了這兩年的多樁罷免案後,有必要就選舉法規的修訂問題展開公開討論,探討是否要微調一下罷免案的門檻。但願在連續多樁罷免案鬧劇後,有人能夠認識到這一點。可是現在並沒有這個跡象,今後依然會有人利用罷免案。」
罷捷未通過,各界也開始討論接下來的立委陳柏惟罷免案給臺灣政治發展所帶來的各種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