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2日舉辦「公開發行公司金融犯罪之防制」研討會,談及洗錢犯罪態樣的議題,有學者認為,夾娃娃機店、宮廟捐款等都有可能是高風險的洗錢管道,但我國現行洗錢防制法構成要件與實務不符,缺乏辨識能力,包含遊戲點數、虛擬貨幣都難以防堵。
臺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指出,《洗錢防制法》第2條規定,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本質及來源等,皆構成洗錢罪,但對於前置犯罪的認定卻相當限縮,導致2018年以前幾乎沒有任何洗錢罪的判決案例;而新興的洗錢管道相當多元,也使現行《洗防法》構成要件與實務不符,包含夾娃娃機店、宮廟捐款都有高風險。
基隆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則提到,「網路遊戲點數」也是長期難以管制的洗錢方式。她說,詐騙集團誘騙本國人去超商購買點數後,將序號放在中國網路遊戲平台打折出售,所以使用這些序號的IP位址都來自中國、香港;且點數1點與新臺幣1元等值,單一被害金額從幾千元到數十萬元都有,重點是沒有金額上限。
「利用平台轉移點數就是洗錢」,余麗貞表示,透過遊戲點數將犯罪所得洗到境外的人頭帳戶中,加大了偵辦上的困難;今年截至9月就有4,600多件,但遊戲點數相關詐欺或洗錢案件抓到的人頭有98%都不起訴,這是非常驚人的數據,也意味著被害人追償無著,人頭帳戶所有者頻繁被傳喚至警局、地檢署形成濫訴。
余麗貞認為,這並不是遊戲點數公司管理的問題,而是交易監理的問題,就如同虛擬貨幣一樣,監理機關迄今仍尚未確立,沒有監理就沒辦法採取經營上的管制,目前只能透過遊戲點數公司追查洗錢管道。
對此,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表示,關於遊戲點數的問題,今年已將虛擬資產平台業者納入國家風險評估,第一次評估是在2018年,下次評估是3年後,每3年會檢討一次國家防制洗錢管道的弱點在哪,規劃將在11月份開會討論,預計會於12月公布評估結果。◇